资讯-东丰县兴达大厦高层电梯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 吉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BTZBF2026-ZC08
项目名称:东丰县兴达大厦高层电梯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东丰镇兴达大厦住宅老旧电梯3台,配套购置安装智能管理系统(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9月30日前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
3.2.2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并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制造商不能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对于没有换证的企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
3.3财务状况: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5信誉要求:
3.5.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
3.5.3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及法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交易文件获取
时间:2026年08月03日至2026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3)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4)企业资质证明,(5)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红色鲜章。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