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长春市地震速测速报中心单北斗(BDS)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 吉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XD-CC-HWZB03-20260706;
2.项目名称:长春市地震速测速报中心单北斗(BDS)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231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31000.00元;
6.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单北斗(BDS)监测设备;
(2)数量:6套;
(3)简要技术需求:观测频率:伪距(C/A码,P码)和各频率全周载波相位信号,详见采购需求;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合格产品;
(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03日至2026年08月07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线上邮箱方式;
3.方式:将下列资料(如有二维码清晰可见并可扫描识别)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潜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