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供热期运行维护及夏季检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供热期运行维护及夏季检修维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供热期运行维护及夏季检修维护项目;

2.2项目编号:ZB(JL)-2026-021;

2.3本次招标划分两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项目编号:ZB(JL)-2026-021-1;招标范围: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盛北供热公司、兴华供热公司、庆丰供热公司、凯旋供热公司、永春供热公司、新诚供热公司、生产运行部供热期运行维护及夏季检修维护,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最高限价:3.1元/每户/月(项目总价约为587.83万元);

二标段:项目编号:ZB(JL)-2026-021-2;招标范围: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富丰供热公司、东泰供热公司、新发供热公司、西安供热公司、管线公司供热期运行维护及夏季检修维护,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大网公司3.1元/每户/月;管线公司冬季170元/公里/月、夏季86元/公里/月,一次网总里程约为488公里(项目总价约为471.91万元)

2.4服务期限:2026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

2.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服务质量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供热经营许可证或施工劳务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供热、供水、燃气等类似运行维护业绩。

3.3提供近三年(2023-2025)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5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在2025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且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劳务资质或劳务派遣许可证或供热经营许可证;

(3)开户证明或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6年8月26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