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公告&惠州市惠阳区三和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惠州市惠阳区三和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市惠阳区三和第二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三和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序号 品目名称标的需求名称 数量单位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 业 采购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惠州市惠阳区三和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 项 500000.00 500000.00 批发业 详见采购文件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 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新成 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或基本 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 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为:批发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覆盖本 项目供应食品类别);已实施证照整合改革地区,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已整合至营业执照的, 供应商可提供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二维码核验后的许可备案信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分 支机构自身须具备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须覆盖本项目供应食品类别。如 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期间(上午09:00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不接受邮寄报名)。
3.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4.参加本项目报名登记的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加盖红色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 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分公司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及授权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报名登记的,可不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无需胶装),封面应注明“惠 州市惠阳区三和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以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 时间,每页加盖公章)。
备注:已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以 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30-10:00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0:00
3.磋商地点:惠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