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三路、车墩泵站COD,氨氮仪表;综合泵站总氮,厂区进口总磷总氮仪表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ZC-ZB-2603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庙三路、车墩泵站COD,氨氮仪表;综合泵站总氮,厂区进口总磷总氮仪表更换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0.7500万元,招标人为上

海松东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庙三路、车墩泵站COD,氨氮仪表;综合泵站总氮,厂区进口总磷总氮

仪表更换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COD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总氮总磷分析仪、总磷在线自动

监测仪及部分原有设备拆除,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

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庙三路、车墩泵站COD,氨氮仪表;综合泵站总氮,厂区进口总磷总氮仪表更换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庙三路、车墩泵站COD,氨氮仪表;综合泵站总氮,厂区进口总磷总氮仪表更换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母公司等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资质、资金、业绩经

验等均不得共享(分支机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

照的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的,应当取得其法人授权书,且法人与

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1)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

件;(2)若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的,应当取得其法人授权书;(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4)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和法人签章)和被授权代表人身

份证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法人证明书(盖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张)。如有缺漏,招

标代理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投标人

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13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