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公告&永安市林竹产业研发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贡川片区厂房(二期)用电工程
(招标编号:永招采购[2026]170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永安市林竹产业研发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贡川片区厂房(二期)用电工程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8.5639万元,招标人为永安市 永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安市林竹产业研发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贡川片区厂房(二期)用电工 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安市林竹产业研发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贡川片区厂房(二期)用电工 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特定条件:
合同包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 业承包资质,且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承试 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 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 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3)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 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 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 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
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谈判,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资 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 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日08时00分到2026年11月03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福建省永安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