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鲲能源数据投资有限公司大数据运营平台硬件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Z11-440608-2026-0027-006-2026-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数据运营平台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97498.00元,招标人为广东高鲲能源数据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对大数据运营平台硬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数据运营平台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数据运营平台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能反映资信证明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③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内容进行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已获取本项目询价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