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应建新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光伏5G智慧路灯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JGJY-2026-AKGF102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应建新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光伏5G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应建新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具体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应建新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光伏5G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应建新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光伏5G智慧路灯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具体内容;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应建新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光伏5G智慧路灯建设项目,项目业主

为中应建新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占比20%,贷款占比80%,

招标人为中应建新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GJY-2026-AKGF102001

2.2项目名称:中应建新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光伏5G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2.3项目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内,主要实施内容利用恒口示范区内提

供的道路、村内闲置地、道路两侧及沟河塘两岸空闲地等场地,安装5G智慧路灯8000套(其

中唐岭村4000套,梁沟村4000套)。项目总投资约11.44亿元,利用新能源路灯系统进行

光伏发电及相关配套设施,配套环保、消防、安全等措施,每根路灯杆高约12米,每根占

地面积约1平方米,单个路灯式标准杆配套装机容量10KW的微风及光伏发电机组,采用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运营模式建设,所产电量供路灯照明,多余电量接入电网。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形式进行发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招标范围内光电新能源5G智慧路灯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输送线路等相关内容的方案设

计,施工图设计及图审,负责完成并确保各专项评价、专项设计、施工图等各项设计成果通

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

②审查及图审后施工图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③审查及图审后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设备调试,主要设备使用维修培训以及缺陷

责任期及主要设备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维修修服务等内容。

2.6计划工期:6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60日历天),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予

以确定。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2.9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

采购及施工能力,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和许可证:

(1)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④⑤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

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④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⑤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

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参与本工程人员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

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

撤离。

3.3.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注册电气工程

师(供配电)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

3.3.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贰级注册建造

师专业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

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社保证明:提供投标相关人员社保声

明函(或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

费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

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

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

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

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家数不超

过3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

项目投标;

③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签字盖章处均由联合体牵头

人签署办理;

④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

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⑤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

联合体资质;

⑥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

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2、获取时间:请于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前联系领取招标文件。

4.3、获取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审查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壹千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