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瑞城东苑拆迁配套设施完善工程-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J-CHK-2026-B-05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珊城东苑拆迁配套设施完善工程-燃气工程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市渤海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瑞城东苑拆迁配套设施完善工程-燃气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消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瑞城东苑拆迁配套设施完善工程-燃气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瑞城东苑拆迁配套设施完善工程-燃气工程)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
截止至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
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
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
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7、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
有效期内:
8、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最迟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提供递交保证
金后获取的电子回单或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2.招
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15时00分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