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浑江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膳食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浑江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膳食保障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1万元,招标人为白山市浑江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浑江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膳食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浑江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膳食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浑江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膳食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只需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①不接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②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磋商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 年10月 15 日 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21 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 日 09时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10 月26 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白山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