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2026年关于】河南尉氏县轻型装配式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OB-HN-CG2026089

2、项目名称:尉氏县轻型装配式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包A 尉氏县轻型装配式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 600000.00 6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对尉氏县轻型装配式产业园建设项目开展工程结算审核,编制审核实施方案;审核结算资料、结算报告及各类合同文件,核对结算范围与合同一致性;复核工程量、结算单价、取费标准;审核变更签证、索赔费用,核查各项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成本项目其他结算审核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5.2服务期限:自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审核工作并提交审核报告。

5.3服务地点:尉氏县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现行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计价规范及行业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个体工商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注册证书(原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等同于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注册有效期内(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公司按实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将对查询结果证据留存。

3.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 00至17: 30(北京时间)

2.地点: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

3.方式:

(1)现场获取:请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获取采购文件;

(2)电子邮件获取:请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zczbgs66@126.com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0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