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篮球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DYHY2026-38;
1.2项目名称:长春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篮球器材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9.8万元;
1.4采购需求:篮球器材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5供货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15日内(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 府采购政策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
(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拒绝列入政府采购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法 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邮箱获取,附下列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拨打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