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兴港港务有限公司电动集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49-1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德市兴港港务有限公司电动集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 宁德市兴港港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德市兴港港务有限公司电动集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德市兴港港务有限公司电动集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5.1投标人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合 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并加盖公章。

*5.3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 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4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纯电动集装箱运输牵引车)的制造商或取得针对本项目授权的 代理商。

*5.5投标人须提供近自2023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销售过同类型车辆累计 有10辆及以上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销售合同和发票凭证”等信息,销售合同要有 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产品规格等相关合同内容)。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如有任何一项不符合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必 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9日 17时30分到2026年11月05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5日,每 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等资料(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资料费公对公转账通过邮件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2026年11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9日 17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七、其他

宁德市兴港港务有限公司电动集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受宁德市兴港港务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宁德市兴港港务有限公司电 动集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下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 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名称:宁德市兴港港务有限公司电动集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招标编号:[2026]49-1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 招标要求 数量 技术要求 最高限价(含税)交货期 交付地点

宁德市兴港港务有限公司电动集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全新电动集卡,均为6×4驱动形 式的纯电动集装箱运输牵引车。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5台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280万元在合同签署后40个日历天内所有车辆完成交货,充电 桩在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设备安装调试,并提交买方投入正常使用。招 标人指定地点

2台充电桩(包括1台320kW一体机手动充电桩,1台640kW一体机手动充电桩,铺设约300 米电缆线以及充电桩基础建设和安装等内容),主要为电动集卡提供充电服务。具体详见第 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2台 50万元

(1)本项目按一个合同包进行授标,投标人应对上述整个合同包的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 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含主体、配件、辅助材料)的设计、制造、出厂检验及 测试、随机备件、工具及仪器清单、运输、安装、施工建设、调试、验收、售后服务、操作 人员培训、保险、税收、专利技术货物的专利使用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投标人 所报的价格在中选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 减。

(3)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他人,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投标人资格标准:

*5.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 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并加盖公章。

*5.3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 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4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纯电动集装箱运输牵引车)的制造商或取得针对本项目授权的 代理商。

*5.5投标人须提供近自2023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销售过同类型车辆累计

有10辆及以上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销售合同和发票凭证”等信息,销售合同要有 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产品规格等相关合同内容)。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如有任何一项不符合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必 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备查。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 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电 子版)等资料(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资料费公对公转账通过邮件购买。并备注需要开的发票类型。逾期或不 符合上述规定的将不予受理,未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11 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 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地点:2026年11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福州市开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