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仪表采购项目竟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FZC-2026-B-037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仪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47.5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师范大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仪表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实验教学仪表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实验教学仪表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e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评审结束时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
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6年度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科K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税款所属期为2026年度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
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
纳税零中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中报报表
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8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14时00分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