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呼玛县住房保障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ZGJ-2026-080)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本呼玛县住房保障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约18929788.76元,招标人为呼玛县住房保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呼玛县住房保障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2025]180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呼玛县住房保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玛县住房保障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预算金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约18929788.76元
2.4招标范围:择优选定1家金融机构作为呼玛县住房保障中心开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 账户,具体招标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采用1+1+1模式,合同每一年一签订,当年签订下一年 服务合同。招标人将依据相关考核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按季度对中标银行进行考核,连 续两个季度考核不达标或服务期间累计三个季度考核不达标的,经采购方告知或协商后仍不 能达标或拒不改善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有效的基本账 户证明材料,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 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在招标人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国有银行、股份制 商业银行以及地方性商业银行;注(石油石化、电力、通信、银行、金融、保险、法律事务、 咨询服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项目,经总公司授权,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 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 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新 成立企业从成立日期开始至投标截止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 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 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时至16时00分(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2方式: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资格条件符合本项 目资格要求并确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须将下列信息及材料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内格式自拟:“参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 子邮箱”。
4.3售价:免费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黑龙江哈尔滨市
5.2方式:投标人需于开标当天2026年11月5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 递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黑龙江哈尔滨市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