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河南省嵩县第五高级中学超市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CT26-LY-ZB-108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第五高级中学超市经营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商品折扣率不得大于0.9;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招标人为嵩县第五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代理机构编号:HNCT26-LY-ZB-108号 2、项目名称:嵩县第五高级中学超市经营权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控制价:商品折扣率不得大于0.9;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5、采购需求5.1采购范围:嵩县第五高级中学超市经营权项目,每个标段选取1家承包商入围运营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5.2标段划分:一标段:永安校区;二标段:英才校区。5.2服务地点:嵩县第五高级中学。5.3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5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5.5服务期限 一年。6、合同履行期限 同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注:本次采购共二个标段,供应商应就所投标段进行完整响应,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同时投标,但最多只能入围一个标段,每标段选取1家入围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县第五高级中学超市经营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嵩县第五高级中学超市经营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须具有合法的实体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门头照片,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5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11 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上述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售价:3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