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文仲院区超市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ZBLY-DY-02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文仲院区超市经营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元/平方/月,招标人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采购编号:ENZBLY-DY-026
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文仲院区超市经营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元/平方/月(含税,不包含水电费)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技术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文仲院区超市经营权项目,位于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文仲院区门诊大厅一楼北侧,面积90平方米。超市经营时间为24小时生活超市,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食品饮料及妇女儿童卫生辅助护理用品,不得销售婴幼儿奶粉,禁止销售烟酒类商品。
禁止销售烟酒类商品。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服务地点: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文仲院区。
5.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5.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6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文仲院区超市经营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1日17时30分
售价:300元/份,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