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宁县塔吾尔别克金矿 7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吸附、解吸电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FH-ZY-2026-9-8)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宁县塔吾尔别克金矿 7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吸附、解吸电积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XJFH-ZY-2026-9-8
2、项目名称: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宁县塔吾尔别克金矿 7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吸附、解吸电积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规模:本项目分为 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堆浸吸附设备,高效节能无氰解吸电解装置设备(生产能力:3吨炭/天),炭预磨筛分设备。(具体数量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30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提供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经销商投标须同时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4.近 2 年(2024、2025 年度)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 1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5.同一品牌货物的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采购,允许经销商投标:经销商投标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 2026年 10月 11日上午 10:00至 2026年 10月 16 日上午 10:00。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4、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证件及资料提供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或 2025年)或银行资信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上述证件资料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 11月 2日 10点 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伊宁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