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医院国际医疗部增加病房及功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昌平区医院国际医疗部增加病房及功能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8.042433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昌平区医院。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市昌平区医院国际医疗部增加病房及功能改造,包括建筑装饰、电气、给排 水等工程;二层泌尿外科增加诊室,包括建筑装饰、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弱电等工 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昌平区医院国际医疗部增加病房及功能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昌平区医院国际医疗部增加病房及功能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2.2.1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2.2.2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 ccgp. gov. cn) 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2.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 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

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 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 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3日 17时00分

;售价:¥500元/份,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7.1领取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7.1.1授权代表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同时被授权人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本人携带以上资料,以上资料必须送达指定领取文件 地点且一次交齐,任何后补的资料均视为无效;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 将被拒绝。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