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6-B-32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構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律市东丽区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血细跑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倒造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

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

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

的,无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其医

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

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

供以下材料:

L.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

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

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并加盖公章。

4.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撒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声明,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

5.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后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

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

书面声明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招标文件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15时00分

邀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6日15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