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开投存量资产盘活专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曲靖经开投存量资产盘活专业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曲靖经开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曲靖经开投存量资产盘活专业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曲靖经开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机构间REITs产品盘活存量资产,对产品发行第三方服务单位(包含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律所及重要相关方)进行采购。
2.3服务期限:服务周期覆盖项目发行申报阶段与产品存续全周期。发行阶段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成功发行、备案完成、全部申报工作办结;存续期提供存续期管理服务。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对机构间REITs项目发行第三方服务单位进行采购,具体包括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第三方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具体如下:
(1)发行阶段服务范围:①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发行前综合服务包括全面尽职调查,项目方案设计与牵头组织实施;全套申报材料统筹编制、统筹中介机构,监管对接沟通;牵头组织实施专项计划的承销安排、询价定价、设立专项计划、产品备案落地;
②资产评估机构:完成底层资产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如有)、底层资产价值评估、全周现金流预测,出具符合申报发行要求的且合规有效的REITs专项资产评估报告,审核答疑等配套工作;
③律师事务所:作为底层资产与主体历史沿革尽职调查、资产重组设计、权属完善协助的第一责任人,出具资产层面专项法律意见,全程配合审核答疑;
④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底层资产历史财务核查,出具符合申报发行要求的且合规有效的专项审计报告与验资报告,配合审核答疑;对于股权重组、资产重组等事项制定税筹方案与税筹报告,全程配合协调当地税务局等相关主管部门。
(2)存续期计划管理人管理服务内容:
①资金与现金流管控核心工作现金流归集与分配:根据相关文件约定对底层项目现金流归集与分配进行监测与管理,并按时完成现金流归集与分配。资金专户管理监督:监督监管账户、托管账户等银行账户收支,核对银行流水、对账凭证。
②项目经营与资产监控(核心存续管理)经营数据跟踪:定期收集项目财务报表,分析营收、成本、利润、负债变化;
资产核查:根据监管存续期管理要求,核查项目运营状态、设备设施及收费情况;资产权利负担动态管理:定期核查资产权利负担情况;章证照、合同档案管理:章证照、合同档案等文件材料管理,到期前提醒换证、续签。
③风险预警、排查与处置建立风险台账:识别经营下滑、政策变动、诉讼、欠薪、资产查封等各类风险;风险预警机制:出现负面指标制定缓释方案;重大事项管控:扩募、大额资金支出、项目处置等重大事项前置审核。
④信息披露、报告与资料编制(监管+内部)定期报告编制:按监管要求定期披露存续期资产管理报告、收益分配报告等;监管信息披露:配合交易所等金融监管机构完成披露、临时公告、问询回复等;统筹协调:统筹协调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资料归档:核查记录、全套管理台账、函件,存续期全程可查阅。
⑤各方协调、中介统筹与咨询服务多方对接协调:持续对接发行人、投资机构、托管银行、监管银行、各级主管部门、监管审核机构等;中介机构统筹:协调审计、律所、评估等第三方中介,统一对接需求、收集资料、推进工作;政策与资本运作咨询:存续期内针对再融资、扩募、资产盘活、期限调整、提前赎回、项目清算提供方案建议;会议组织:组织经营决策委员会、持有人大会等会议,准备会议材料、整理会议纪要、跟踪决议落地。
⑥到期清算、收尾管理到期清算方案编制:存续期末制定资产清算、收益分配、剩余资产处置等方案;结清兑付收尾:完成收益分配、费用结清,办理抵质押解押(如有)、账户销户、证照注销;项目清算:出具清算报告。
2.5服务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根据司法部《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的批复》的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由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设立,无需民政、工商登记,投标律
师事务所可不提供营业执照)。
3.2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为具备下述资质的企业联合体:3.2.1专项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3.2.2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参加本项目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加盖总所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加盖总所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和《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3.2.3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3.2.4评估公司:投标人须已完成财政部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备案。(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有效的官方网站备案查询截图)
3.3 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书面声明。(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注: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书面声明及网页截图,联合体任意一方存在本条所列不良信用记录,或未按要求完整提供对应声明、截图材料的,直接否决该联合体整体投标资格。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5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牵头人为专项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并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同一职责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2026年10月10日18时00分至2026年10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任选其一:①、邮箱获取:请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制作为PDF格式,邮件备注 “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后发送至邮箱,发送完成后致电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②、现场获取: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招标代理公司现场办理招标文件领取手续。(3)、售价: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曲靖市。3、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