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锦润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WY2026-040)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锦润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物业费:住宅 1.5 元/平方/月;商业 3.0 元/平方/月;车位管理费 35 元/个/月,招标人为南阳锦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HNWY2026-040
2、项目名称:南阳市锦润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物业费:住宅 1.5 元/平方/月;商业 3.0 元/平方/月;车位管理费 35 元/个/月
5、服务内容:锦润苑小区小区占地总面积约 87089.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34347.7 平方米,包含住宅户数 2103 户,商业面积 2088.2 平方米,地下车位 2165 个。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小区居民楼、小区院内、地下车位的保洁,绿化养护,秩序维护,水电维修,设施设备维护,电梯维保,业主装修管理等物业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8、质量要求:合格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3、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4、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2026 年 10 月 22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所需的资料。注:1、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 年 11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 年 11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