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耗材、试剂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C-CG2610-81

项目名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耗材、试剂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以每年实际使用量为准,具体以最终中标单价与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具体详见“第五章 服务范围”的清单目录当中的单价拦标价。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服务范围: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提供耗材、试剂配送服务。具体品目以第五章 服务范围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中标人不能满足采购人服务 范围或不能履行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赔偿中标人任何损失。合同履行期间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市场行情发生变化,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服务要求:(1)所供耗材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符合经 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2)供应商须保证所供耗材质量不低于现医院使用标准,与医 院目前所使用的医疗设备(仪器)、医疗方法相匹配,以确保医院的诊疗效果。若供应商所 供耗材与医院目前所使用的医疗设备(仪器)、医疗方法不匹配,无法达到使用效果的,采 购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相应试剂耗材直至达到使用效果为止,采购单位不另行支付因此 产生的费用。

配送要求:未按要求时限配送到位,因配送不到位、延误治疗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物资缺货耽 误采购人使用的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可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如未按要求 时限配送到位将影响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 任。

配送时限:接到采购人配送需求后,供应商应在72小时内完成所需耗材的供应配送工作 (紧急情况除外)。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满足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所供医用耗材因质量 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前或使用后),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影响较大的, 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拒绝付款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验收标准:

(1)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医院院内相关规范及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要求进行验收,出现 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中标人应及时更换方案以达到采购方验收要求。若更换后仍不能满足验 收要求且协商无果,如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采购人经济损失赔偿,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耗材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耗材,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完 好无损的原装产品(包括零部件),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采购人 可拒绝收货,中标供货商应无条件换货或退货,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所供耗材入库时 剩余有效期不少于60%,具体剩余有效期比例应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耗材的周转周期进行调 整,以确保避免临期耗材积压风险。每批次产品数量应明确标注。产品剩余有效期不足30%, 采购人无法完成使用时,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免费调换新产 品,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有效期较短等特殊耗材由双方协商确定)。

服务地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分为7个标段: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供应商应分包制作、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

标段名称:

一标段: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耗材、试剂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耗材、试剂配送服务项目(二标段)

三标段: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耗材、试剂配送服务项目(三标段)

四标段: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耗材、试剂配送服务项目(四标段)

五标段: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耗材、试剂配送服务项目(五标段)

六标段: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耗材、试剂配送服务项目(六标段)

七标段: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耗材、试剂配送服务项目(七标段)

标段编号:

一标段:YNJC-CG2610-81-01

二标段:YNJC-CG2610-81-0?

二标段:YNJC-CG2610-81-02

三标段:YNJC-CG2610-81-03

四标段:YNJC-CG2610-81-04

五标段:YNJC-CG2610-81-05

六标段:YNJC-CG2610-81-06

七标段:YNJC-CG2610-81-07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 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机关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 ;②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 间为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 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 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 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 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备注:以上①-②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 材料。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提供承诺 书)。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0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 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 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4.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0月1日起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 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 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5提供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7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 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 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采用“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1)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所投产品有 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 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 册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 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无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 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需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1)《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证》,(2)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者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扫描 件);

3.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药品的,若投标人为生产商,则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则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扫描件)。

3.4如果投标医用耗材试剂为需要冷链运输的产品,则投标人必须满足国家冷链运输相关资 质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平台

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

售价:0元。

注:未按上述要求领取采购文件的,开启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11 月25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 月25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供应商无需到达开启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