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怡园小区1号楼502防水维修工程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采购条件

本天津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怡园小区1号楼502防水维修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采购人为天津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怡园小区1号楼502防水维修工程项目采购,无资格预审。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001)怡园小区1号楼502防水维修工程项目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怡园小区1号楼502防水维修工程项目采购)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注册登记类证明文件;供应商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响应的,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能力由其所在的法人组织承担;

1.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过往相关业绩,提供2023年至今过往服务单位名单;

1.4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响应文件递交裁止时间前15日内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截图或信  报吉;

1.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提供职业资质或职称证  任命

1.5.1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任命书;

1.5.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单独配置,具有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1.5.3项目部的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其他人员,应按照原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津建筑〔2012〕141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091号),以及原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执行;

1.6其他要求: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供应商成立日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采购,如有采购均无效;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到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采购文件获取规定日期内(节假日除外)使用对公账户电子汇款及发送电子邮件的远程获取采购文件,邮件名称为“供应商名称+获取1041采购文件”,将供应商办公地址、电话号码、纳税人识别号,以及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获取采购文件时所需信息以编辑电子邮件正文的形式(无须打印盖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以上传附件形式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或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证件的扫描件以及对公账户汇款凭证;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14时00分。

六、开启会议时间

开启会议时间:2026年11月3日14时00分。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