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华中农业大学财务管理智能一体化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0104-202609-ZBHW163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招标条件本华中农业大学财务管理智能一体化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华中农业大学财务管理智能一体化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

ZB0104-202609-ZBHW1632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拟通过银校合作支持华中农业大学财务管理智能一体化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教育行业作为科研创新重地,已成为AI技术落地的前沿阵地,该项目将依托大模型的自然语言理 解、多模态数据处理与智能推理能力,为学校财务构建集数据整合、智能分析、动态预测于 一体的财务管理一体化系统,采购内容包含财务管理模型部署平台、财务数据存储系统、财 务模型平台管理调度系统以及财务模型安全监测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 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项目实施时间: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该项目的建设以及试运行工作。

质保期:提供5年原厂质保服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798万元(含税)

(二)采购流程:

1.确认并发布项目招标文件一组建项目评标委员会一开标及评标一推荐中标人。

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符合不少于3家时,才能进入后续 详细评审,否则本项目废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提供最近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如供应 商成立不足3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自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和不良记录:①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②未被责令停

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 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 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如是经销商,需取得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经销商授权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近3年(自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 围及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 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 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 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划分 标段,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 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 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 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如出现上 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 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4.投标人若接触招标人数据、招标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 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 在“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五、招标文件发售:请于2026年 10月 29 日至2026年 11 月4日17:00时止(北京 时间)(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200元/包(份),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 月19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 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 11 月 19 日14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武汉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