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ZB-202604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进一步规范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招标采购流程,提高招标采购质量,医院决定 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社会代理机构建立“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 库”为医院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范围:木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木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申请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须提供网页版截图)。
3.申请人须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并具有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提供 网页版截图)。
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政府采购培训合格证书、招标代理岗位资格证书及2026年 1月以来至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
5.申请人须具有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
6.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申请人须提供自2026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 据(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9.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10.本次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遴选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申请文 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 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获取遴选文件方式,潜在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公 章的授权委托书(须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1 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 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材料无误 并缴纳文件费后,向申请人邮箱发送遴选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以 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申请人可在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遴选文件售价:500元/份,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七、其他
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拟建立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库,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参 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遴选需求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
2.项目编号:SDZB-2026049
3.项目简介:为进一步规范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招标采购流程,提高招标采购质量,医院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社会代理机构建立“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 库”为医院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4.服务内容:在遴选人委托的范围内,对医院货物、服务、工程类等招标采购项目进行代理 服务活动。
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医院相关规定且满足遴选人要求。
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7.入库代理机构管理 入库代理机构应服从医院管理,严格遵守医院要求,在合同约定的范 围内承担委托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工作,如出现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以及考核不合格等 情况,遴选人有权直接取消入库资格。
8.入库数量:5家,其中代理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直接入库。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申请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须提供网页版截图)。
3.申请人须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并具有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提供 网页版截图)。
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政府采购培训合格证书、招标代理岗位资格证书及2026年 1月以来至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
5.申请人须具有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
6.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申请人须提供自2026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 据(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9.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10.本次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遴选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申请文 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遴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5 日—2026年10月21日17时整(以邮箱接收邮件时间为准)。
2.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获取遴选文件方式,潜在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 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须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1 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 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材料无误 并缴纳文件费后,向申请人邮箱发送遴选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申请人可在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3.遴选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洛阳市。
3.逾期送达或未按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
1.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是直接派往医院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入库后服务期内不得更换,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不得挂名或转委 托;因情况特殊确需变更的,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应仍符合资格条件中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并经遴选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将从服务库中清除。
2.本次遴选活动是遴选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本着优中选优兼顾公平的原则,选择对招标采 购业务熟练,从事医院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并进行管理的自主行为,既不是政府采 购项目,也不是依法必须招标采购的建设工程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也不属于财政部《关于开展 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的清理范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