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1号线供电设备消隐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地铁1号线供电设备消隐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15.984348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地铁1号线供电设备消隐改造一期工程(简称本工程),实施范围为1-八 通线供电系统改造,共包含四部分:一是9座变电所内的10kV微机保护装置及7座降压站 环网柜测控单元更新改造;二是13座牵引变电所内的直流750V系统微机保护装置及其相关 硬件设备和软件、柜体下方的绝缘板更新改造;三是全线控制中心Q28号中心及31座变电 所内的变电所自动化系统及其相关硬件设备和软件更新改造;四是29座变电所的交直流电 源屏更新改造。本工程的实施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上述工程提供设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地铁1号线供电设备消隐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地铁1号线供电设备消隐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设 计资质。

3.投标人具有近5年(合同签订日期应处于2021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已签订的城 市轨道交通新建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4.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1项城市轨道交通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 17时00分到2026年11月05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北京市东城区)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东城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

七、其他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现场踏勘,搜集梳理既有建筑建设期或 改造维修期原始工程资料、既有设备设施调研,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 工图设计(含招标图(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用户需求书编制及招标配合等),完成施工图 审查、施工配合,参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联络、设计交底、设计洽商变更、接口谈判及管理、 厂验(如有)、配合各阶段专家评审、报审报批、成果验收、施工图核算、工程竣工验收等 工作。

3.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为暂估12606.01万元,工程费用约为10917.61万元。投资额以项目 实际批复为准,详见用户需求书。

4.项目地点:北京地铁1-八通线。

5.服务周期: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其中,各阶段设计成果交付和 主要节点要求如下:

(1)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专家评审。

(2)施工图设计阶段(招标用户需求书):初设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含设 备)等标段的招标用户需求书、招标图纸(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等相关文件。设计联络会 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施工配合: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之日止。

(4)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工期安排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阶段设计成果提交 时间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6.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

(1)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 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8.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 位公章);

(3)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 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及提交资料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10.本次招标给予投标人的方案补偿费金额为:不予补偿。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