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殡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D-2026-1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九台区殡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殡葬管理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九台区殡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
2.2服务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3代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三年止;
2.4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选择3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长春市九台区殡葬管理所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包括:各类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工程招标、货物采购、各类服务等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从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至招标档案归档为止全部工作,最终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2.5入围数量:3家;
2.6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招标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 (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www.gsxt.gov.cn/ 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参与项目登记,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并详细填写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其他方式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予认可。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负责人证书;
(3)企业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法定代表人证明(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