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水厂两格滤池柱状活性炭滤料更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W2026-0318)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临江水厂两格滤池柱状活性炭滤料更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5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临江水厂活性炭滤池滤料的采购和安装。具体为两格活性炭滤池滤料的生产、供应、质量检验、运输、装填和冲洗。另包括两格滤池旧活性炭和旧承托层滤料的清理、收集、外运和合规处置,以及两格滤池部分滤头的更换。装填过程中,乙方负责滤头(甲供)的安装以及承托层滤料(甲供)的装填,滤料装填完毕后,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滤池运行参数的调试与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江水厂两格滤池柱状活性炭滤料更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江水厂两格滤池柱状活性炭滤料更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 投 标 人 参 加 本 次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 ) 未 被 列 入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情况和项目负责人情况);
(4)投标人应为 活性炭产品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
a.制造商参与投标需出具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b.代理商参与投标需出具制造商的合法、有效、针对本项目有效授权证明。(制造商未出具书面材料的,该制造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c.制造商与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仅接受优先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有效;
(5)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上述批件,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批件载明产品规格型号须与投标产品保持一致。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的《无违法违规行为声明函》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6年10月30日起至2026年11月03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的9:00~17: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携带以下资料完成现场文件领取:(1)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提供)或法人证书(事业或社团法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授权)原件与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本人用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相应的书面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上述批件,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文件。批件载明产品规格型号须与投标产品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9日10时30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