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新城小区、老村台及东科园区人居环境治理应急事项人工与机械项目招标公告

金钟新城小区、老村台及东科园区人居环境治理应急事项人工与机械项目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385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金钟街道

一、招标条件

本金钟新城小区、老村台及东科园区人居环境治理应急事项人工与机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3854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8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大毕庄集体经济组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金钟新城小区、老村台及东科园区人居环境治理应急事项人工与机械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址:金钟新城小区、老村台及东科园区界内。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钟新城小区、老村台及东科园区人居环境治理应急事项人工与机械项目。

2.4计划工期要求:服务期限为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钟新城小区、老村台及东科园区人居环境治理应急事项人工与机械项目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

声明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

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投标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

7.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10-13 09:00:00至2026-10-20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11-03 14:00:00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11-03 14:00:00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