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仙海区全域城乡融合示范项目(集装箱营地段、狮公山段)临时用电配电工程施工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KBHCG2025052-08号)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
一、招标条件
本仙海区全域城乡融合示范项目(集装箱营地段、狮公山段)临时用电配电工程施工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国内贷款,招标人为绵阳仙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仙海区全域城乡融合示范项目(集装箱营地段)315KVA配电方案、仙海区全域城乡融合示范项目(狮公山段)200KVA配电方案,电杆组立、拉线制作安装、杆上设备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内容含办理电力上户手续,因本项目为临时用电工程,后期因项目建设需要,将本次临时用电转为正式用电,相关全部工作及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集装箱营地段、狮公山段)临时用电配电工程施工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集装箱营地段、狮公山段)临时用电配电工程施工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资格;(4)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3日 17时00分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的经办人员应持报名资料原件现场提交,代理机构现场向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发放磋商文件。(2)远程获取。供应商的经办人员应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向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3)供应商应提交的报名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5)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绵阳市
七、其他
受绵阳仙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仙海区全域城乡融合示范项目(集装箱营地段、狮公山段)临时用电配电工程施工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BHCG2025052-08号 2.项目名称:仙海区全域城乡融合示范项目(集装箱营地段、狮公山段)临时用电配电工程施工采购
(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国内贷款。
(三)采购项目简介 1.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沉抗镇。 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仙海区全域城乡融合示范项目(集装箱营地段、狮公山段)临时用电配电工程施工(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采购范围: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四)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七)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