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静海区郑庄扬水站等5座扬 水站拆除重建工程
(招标编号:KDCZ-2026-H09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静海区郑庄扬水站等5座扬水站拆除重建工程(团结扬水站-防静电地砖、成品平 开模压门等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6.904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静泓建设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静海区郑庄扬水站等5座扬水站拆除重建工程(团结扬水站-防静电地砖、成 品平开模压门等材料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静海区郑庄扬水站等5座扬水站拆除重建工程(团结扬水站-防静电地砖、成 品平开模压门等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静海区郑庄扬水站等5座扬水站拆除重建工程(团结扬水站-防静电地砖、成品 平开模压门等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应为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与响应文件装订在一起一并提 交):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交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1个月以内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验资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 证明材料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磋商现场人员要求: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 盖公章及法人章、需有法人代表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磋商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被授权人缴付社保的证明资料
(如法人参加,可提供单位社保证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项目同一包磋商的;
7.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解密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磋商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 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14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