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城中村改造项⽬-新安路西侧地块(沥⻘混凝⼟铺装⼯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3日
(招标编号:JLCL-XT2026-043)
项⽬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
⼀、招标条件
本通化市城中村改造项⽬-新安路西侧地块(沥⻘混凝⼟铺装⼯程)已由项⽬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资⾦来源为⾃筹资⾦93.4万元,招标⼈为通化信通建筑⼯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式为其它⽅式。
⼆、项⽬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为沥⻘混凝⼟铺装⼯程,⽆⼯程量清单,采⽤固定总价包⼲⽅式。施⼯范围包含沥⻘混凝⼟⾯层铺装等为达到验收合格所需全部⼯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化市城中村改造项⽬-新安路西侧地块(沥⻘混凝⼟铺装⼯程);
三、投标⼈资格要求
(001通化市城中村改造项⽬-新安路西侧地块(沥⻘混凝⼟铺装⼯程))的投标⼈资格能⼒要求:1,供应商为在中华⼈⺠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承担⺠事责任的法⼈,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政主管部⻔核发的市政公⽤⼯程施⼯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产许可证,并在⼈员、设备、资⾦等⽅⾯具有承担本项⽬施⼯的能⼒。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2024年7⽉1⽇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
政主管部⻔⽂件执⾏。响应⽂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件
图及⽹址,否则不予认定。
2,拟派项⽬经理:具备市政公⽤⼯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在职⼈员,⽆在建⼯程,提供⽆在建承诺函。3.满⾜《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本项⽬采⽤资格承诺制,供应商提交资格条件承诺函对上述内容真实性负责。4.信誉要求:
(1)拒绝列⼊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投标;
(2)未被全国企业信⽤信息公⽰系统列⼊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中国”⽹站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近3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项⽬负责⼈在中国裁判⽂书⽹⽆⾏贿犯罪记录(查询时段:公告发布之⽇起⾄磋商截⽌时间前)。
5,利害关系回避与采购⼈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其他组织或者个⼈,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效。
6.服务回避:为本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磋商。
7.本项⽬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23⽇08时30分到2026年10⽉29⽇16时00分
五、投标⽂件的递交
递交截⽌时间:2026年11⽉02⽇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03⽇13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