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寇店镇韩寨村打井灌溉⼯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4日

(招标编号:ZDGC-2026-JC28)

项⽬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

⼀、招标条件

本伊滨区寇店镇韩寨村打井灌溉⼯程已由项⽬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资⾦来源为其他资⾦556348.59元,招标⼈为洛阳市城乡⼀体化⽰范区寇店镇韩寨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本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式为其它⽅式。

⼆、项⽬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滨区寇店镇韩寨村打井灌溉⼯程;

三、投标⼈资格要求

(001伊滨区寇店镇韩寨村打井灌溉⼯程)的投标⼈资格能⼒要求:

1、满⾜《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的资格要求:

2.1⾯向中⼩微(监狱、残疾⼈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采购[2021]4号⽂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的中⼩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查询联系。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证书(须在响应⽂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颁发的⽔利⽔电⼯程施⼯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产许可证(须在响应⽂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经理须具有⽔利⽔电⼯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程项⽬经理(须在响应⽂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经理⽆在建承诺书,格式⾃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承诺函》(详⻅磋商⽂件第七章)。采购⼈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实⾏资格后审

本项⽬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15⽇08时30分到2026年10⽉21⽇17时30分

获取⽅式:详⻅磋商公告

五、投标⽂件的递交

递交截⽌时间:2026年10⽉27⽇10时00分

递交⽅式:洛阳市纸质⽂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27⽇10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