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盱眙恒山中医医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一、采购条件
本盱眙恒山中医医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60.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采购有机房电梯二台,原旧电梯由中标单位负责拆除,拆除后的设备抵充拆除人工费。井道尺寸: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核对井道,因未勘测造成的设备尺寸不匹配风险,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盱眙恒山中医医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盱胎恒山中医医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2日12时00分到2026年10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方式: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材料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逾期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15时00分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2日15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XYCS-JSYS-2026102201 (二)项目名称:盱眙恒山中医医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60万元 (五)最高限价:60万元(包含设备、运输、安装、检验、井道整改等) (六)采购需求:采购有机房电梯二台,原旧电梯由中标单位负责拆除,拆除后的设备抵充拆除人工费。井道尺寸: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核对井道,因未勘测造成的设备尺寸不匹配风险,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次先行安装1台;另1台电梯采购安装计划,将结合公司后续工作安排推进。(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供货安装到位(具体进度根据甲方通知及现场情况而定)。(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提供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5、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电梯制造商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书;授权书内必须标明该代理商为本地区唯一代理商,另外一家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同时出示2个品牌及以上视为无效,需要厂家给予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6、投标人所投标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 7、提供与本次投标电梯同型号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系统(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如为外购部件,须具备部件独立有效的型式试验证书,整机报告中应列明对应部件型号及配套供应商,全部部件须符合TSG T7007相关规范要求。 8、上述证书提供原件,且证书在响应截止日处于有效期内。 9、网页公示的型号、纸质报告型号、本项目投标电梯型号三者完全一致。 10、投标人提供的整机、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系统(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及证书,须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权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出具,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处于有效期内。 11、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采购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有权要求候选人提供全部型式试验证书、报告原件进行核验;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型号参数不匹配,直接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2、型式试验证书编号、产品型号、主要参数须与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公示信息一致;仅编号一致但产品型号参数不一致,视为无效资料。 13、不接受普通CMA检验报告冒充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