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九乡彝族回族乡中心学校食堂人力资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良县九乡彝族回族乡中心学校食堂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2.5万元,招标人为宜良县九乡彝族
回族乡中心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325000.00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良县九乡彝族回族乡中心学校食堂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良县九乡彝族回族乡中心学校食堂人力资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同
等法定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供应
商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则提供以下(2)
、(3)二者之一。
(1)2023年-
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
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其附注;
(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
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根据
实际情况提供(2)或(3)。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
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
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
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
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
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以截止时间后磋商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云景招字〔2026〕第091号;
1.2项目名称:宜良县九乡彝族回族乡中心学校食堂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325000.00元/年;
1.5最高限价:人民币325000.00元/年;
1.6采购需求:
1.6.1学校食堂人力资源服务需要人员13人;
1.6.2人员要求:
(1)岗位:食堂人力资源服务人员:人数13人;
(2)所需人员分配:11名从事食堂普通服务工作,2名从事厨师工作,工资不低于云南省最低工资
标准;工作时间每年按9个月计算。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9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提供高质量服务,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同等法定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供应商成立时间短,不足
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
云南景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良县九乡彝族回族乡中心学校食堂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其附注;
(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
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2)或
(3)。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
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
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截止时间后磋商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
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人力资源服务
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6年10月16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3.1现场获取:报名时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1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时提供);
3.3.2网络获取:将加盖公章后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
书及报名费转账回执单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进行缴费登记确认,发送
邮件请备注: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点00分至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U盘)和纸质文件并送达规定
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