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柴油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CY2026-434QC)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柴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限制单价(元/升):供应商以优惠金额进行报价,柴油结算按 拉运当日挂牌价计价,扣除成交供应商所报优惠金额后,按实际运输量据实结算。(供应商 承担本次所供货物产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为新疆北方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计划采购规格型号为0#柴油1008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 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柴油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柴油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售后采购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投标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 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 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 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4)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零售或批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道路 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如需第三方公司运输,与第三方签订协议, 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 10时00分到2026年11月12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1)潜在的供应商请于规定时间内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本次磋商 文件的售价为:300元/本,售后不退。
2)领取磋商文件的同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各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七师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七师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二、最高限制单价(元/升):供应商以优惠金额进行报价,柴油结算按拉运当日挂牌价计 价,扣除成交供应商所报优惠金额后,按实际运输量据实结算。(供应商承担本次所供货物 产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三、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供货单进行供货,并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至 主体项目竣工之日止。
四、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指定的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 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