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及实训楼内外墙维修翻新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及实训楼内外墙维修翻新工程(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及范围

1.项目名称:海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及实训楼内外墙维修翻新工程(第二次)。

2. 项目编号:JTD-2026-127。

3.工程概况:两栋楼进行维修翻新,需施工的外墙面积7089平方米(主教学楼外墙5100平方米、实训楼外墙1989平方米),内墙

面积1672平方米。

4. 项目地点:定安县海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5.预算金额:50000000元,最高限价为5000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6.施工工期:3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

3.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

3.3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

诺函加盖公章)。

3.5财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

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8供应商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

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打印生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售标书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和保证金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