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分行中牟县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5-202613HW0042)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分行中牟县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公告,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分行中牟县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合作项目

2.2招标编号:0635-202613HW0042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出资、中牟县人民医院使用的智慧医院三方合作项目,采购预算、结算一体化系统、医院资产管理系统、医疗设备智慧物联管理平台共 3套软件。医疗设备智慧物联管理平台需在医院一期已建平台基础上扩容,新增接入 3台 MR、6台 DR设备,且原平台对其他投标人开放接入。项目包含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接口开发、测试上线、用户培训、3年质保运维等全部工作内容,需要完成与医院现有财务报账平台、业务平台、一期医疗设备物联平台无缝对接,实现统一门户、统一账号登录。本项目不含 MR、DR 硬件设备,仅实施设备数据采集解析模块及平台扩容。

2.4项目总预算:160万元。

2.5中标人数量:1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采购三套软件系统:预算、结算一体化、医院资产管理、医疗设备智慧物联管理平台;包含系统开发、系统集成、接口开发、测试上线、系统优化完善、数据服务、技术咨询、驻场服务、用户使用培训、3年质保运维及合同约定全部服务。

2.8建设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交付上线,上线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

2.9服务地点:中牟县人民医院。

2.10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年免费运维并升级至最新版本服务。

2.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条款: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①提供 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 2025年 8月 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承诺函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年 8月 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除承诺外,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查询截图和信用报告;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②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 8月 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非公开信息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④本单位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情况;⑤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离职人员承诺: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 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情形二:投标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承诺函;注: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4)其他要求:一般纳税人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用条款:

(6)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投对应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及所投对应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授权出具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自 2023年 6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万元的医院财务信息化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协议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协议首页、主要内容页、签署盖章页)、对应业绩结算发票(发票金额不作具体要求)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发票截图证明材料,查验为红字冲正状态发票视为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 10月 16日 9时 00分至 2026年 10月 22日 17时 30分(北京时间)。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纸质文件发售;4.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费银行转帐凭证现场获取。)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 11月 6 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