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HNBZ202600011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设备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NBZ202600011-1 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设备购置项目 250000.00 250000.00
5、采购需求:为提升常见病及疑难重症皮肤病诊治和救治能力,我院需购置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设备。(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1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3 交货安装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
5.4 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应按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04日至2026年8月1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以上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须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3、磋商文件领取(购买)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