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火车站配套商业项目 S-114号商铺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理火车站配套商业项目S-114号商铺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大理州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理火车站配套商业项目 S-114号商铺运营服务项目

3、招标范围:对大理火车站配套商业项目 S-114号商铺经营权公开招标。具体详见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商铺位置场地面积经营模式备注

1 大理火车站 S-114商铺 67.99㎡采用“营业额分成/保底月租金”模式,每月结算时按照以下 2种计算方式后取其高为本月租金:

1、营业额分成比例计算方式为:每月营业额*投标单位分成百分比报价(分成百分比不低于10%)。

2、保底月租金金额为:46233.20元/月。该铺面经营范围仅限于:连锁便利店。

注:(1)投标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期限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者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2)投标单位如若中标后,不得把经营权转包他人。

4、★服务期限(经营期限)及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合同一签五年,招标人分成一月一结算,服务质量招标人每年考核一次,若考核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招租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 1个合同标段。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度或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的投标人(成立不足 6个月的投标人)若不能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 2022年 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2)审计报告赋码有效性由评审小组使用评标电脑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进入审计报告查验端口,录入报告编码进行查验并保留查询页面截图。审计报告赋码有效性以评审小组查验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年 09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 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年 09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 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即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0、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承诺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以上证书提供扫描件,相关承诺提供承诺书)。

1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10月 15日至 2026年 10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30至 12:00 ,下午 14:0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4.3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4.3.1现场领取:(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3.2网络获取:(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扫描发送到邮箱,发送邮件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标注“***公司报名资料”(逾期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1月 04日下午 14时 3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大理州大理市;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